关于扬州石油山庄部分半地下车库内含管网影响使用功能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作者:公共事业处
时间:3月1日 打开新窗口浏览本页 浏览:3281 文章ID:364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扬州市房地产市场通行作法,结合油田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扬州石油山庄部分半地下车库内含管网影响使用功能问题进行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办法及补贴标准

  1、以影响使用面积占总面积大小比例进行价格折算,予以适当补贴。

  2、情况分类及补贴标准:

  Ⅰ类:顶部两侧有管道,补贴标准为75.2元/M2;

  Ⅱ类:顶部一侧有管道,补贴标准为37.6元/M2。

  Ⅲ类:中部、下部有管线,以投影面积/该车库净面积之比5%以下(含5%)的,补贴标准为50元/M2;

  Ⅳ类:中部、下部有管线,以投影面积/该车库净面积之比5%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元/M2;

  Ⅴ类:无采光门的,补贴标准为600元/户。

  如几种类型同时存在,则合并计算。

  3、有管网半地下车库面积按每户平均20平方计算。

  二、具体操作办法

  1、确定影响情况、落实具体住户及所在单位、测算补贴金额,编制发放表;

  2、依据发放表,将款项拨付相关二级单位,二级单位房管部门发放至相关住户,由住户签收。

  三、处理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及处理

  由于扬州石油山庄部分地下车库管网影响使用功能等问题较为复杂,在处理过程中,如发生应该补贴未能发放或不应补贴却已补发等情况,请相关住户及时向所在二级单位房管部门反映,由二级单位房管部门汇总填写《情况反馈表》(附后)于三月一日前向局房改办反馈,查明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局公共事业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扬州江阳住宅车库影响使用住户名单(2009.2.18)

情况反馈表
 


文章出处:江苏油田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