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个人所得税可取完税证明
作者:姚晓雯
时间:4月12日 打开新窗口浏览本页 浏览:2400 文章ID:32

    近日,我局在扬州市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到财务部门领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今后税务机关依据个人身份证照号码或个人纳税编码,归集个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逐人建立个人收入与纳税档案。同时,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文章出处:江苏石油报 2006-4-11 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