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
你们好!
近日,扬州石油山庄物业管理处收到扬州供电公司抄收中心的《催缴电费通知书》,请未缴纳费用的业主(主要是南区的)尽快到代收电费银行缴清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滞纳金。按规定,供电公司已于四月十九日起收取电费滞纳金。违约滞纳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费之日止,每日按欠费的1‰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收。若接到通知仍不能及时足额缴纳,供电公司将依法采取停电措施,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请与物业客服中心了解未缴费业主名单。
另,水费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收取违约滞纳金。请各位未领水电卡和未缴纳费用的业主尽快办理手续!
水电卡领取地点:石油山庄305公建二楼物业客服中心
咨询电话:0514—87634658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谢谢合作!
公共事业处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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